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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裁判文书理由部分的写作

     

摘要

裁判文书是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它不仅应当在结论上体现司法公正,还应当通过充分、透彻的说理使当事人知道、理解该裁判为什么是公正的。在刑事裁判文书写作实践中,理由部分的主要问题是说理简单、不准确或者公式化,千案一面,千篇一律,缺乏有针对性的分析、论证,看不出判决结果的形成过程,这样的裁判文书即使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没有错误,也难以说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以下笔者从制作裁判文书时必须认真考虑说理的对象、资源和方法三个问题,即要说什么理,用什么说理,如何说理等方面谈一些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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