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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要保障私权 不能用公权维护私权

         

摘要

在现实生活中.政府依法享有的权力是一种“公权”.即公共权力,是国家职能的一项重要权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享有的权利称之为“私权”,是在国家管理中与“公权”相对应的一种权利。从本源上讲,权力来源于权利。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只有以公民权利为轴心.为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保障.才能得到巩固和发展。也就是确立“私权”为基础.“公权”保障“私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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