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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实习生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与启示

         

摘要

cqvip:“零薪酬就业”“无薪实习生”现象的出现引起人们对大学实习生权益保护的担忧。美国从1938年起逐渐对实习生权益保护做了规制,形成了三大制度体系,在对“无薪实习生”概念的合理界定及权益保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美国劳工部、高等法院和巡回法院、地方政府都对实习生权益保护做出了规定。但美国实习生权益保护也面临相关问题,实习生概念界定标准的统一性存疑,在对实习生的职场骚扰和歧视等方面的权益保护有待提高,相关规定模糊性与严格性并存、执行性较差。在我国相关政策建立过程中,也应注重对实习活动进行分类和严格界定,重视教育权性质的实习权实现过程中的实习安全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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