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医药国际参考 》 >香港中药销售立法提升内地中药准入门槛

香港中药销售立法提升内地中药准入门槛

             

摘要

据介绍,2004年7月1目香港对中药销售进行了立法,要求中药在港销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有生产国原产地标志、有生产批准文号、具备资格的认证机构的检验报告、具备销售资格合法经销商。因此,很多以前已经进入香港市场的产品面临退市重新审查。目前,中药产品进入香港必须先拿到港方认可机构的检验报告,然后还去香港卫生署申报,由其对检验报告进行核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