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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壮山河的政治诗——读王庭珪《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

     

摘要

南宋高宗绍兴八年(1138),秦桧窃踞相位,派遣王伦出使金国谋和。王伦回朝时引来金使,公然以"江南诏谕使"的名义到南宋议事,明目张胆地将南宋视为属国。此举激起枢密院编修官胡铨的极大愤慨,于是冒死上疏,要求拒绝和议,并处死主和的宰相秦桧、副相孙近与王伦三人。在这封名垂青史的《戊午上高宗封事》的最后,胡铨义正词严地声明:"臣备员枢属,义不与桧等共戴天。区区之心,愿斩三人头,竿之藁街,然后羁留虏使,责以无礼,徐兴问罪之师,则三军之士不战而气自倍。不然,臣有赴东海而死耳,宁能处小朝廷求活耶?"由于得到高宗的支持,奸相秦桧气焰熏天,他恼羞成怒,乃将胡铨削职为民,流配昭州(今广西平乐)。至绍兴十二年(1142)和议成为定局,又将胡铨流配新州(今广东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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