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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商品属性与“有偿新闻”现象辨

     

摘要

“有偿新闻”现象近来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新闻圈内一提它往往捎带出另一个话题:新闻是不是商品。感觉中,“有偿”总与“商品”有什么内在联系,故有人主张还是不用“商品”二字为好。其实,这正是解决“有偿新闻”问题的一个“关节”所在,把其中的难解之处弄个水落石出,对新闻业的健康发展大有益处。 (一) 新闻是什么?理论上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息。而今,关于新闻是意识形态范畴的东西,还是经济基础领域的东西,又成了新闻的论争话题。从新闻报道实践看,新闻作为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直至成为报刊、广播电视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报台从业人员而言,它是产品,而且这一产品既有意识形态成分,如包含着某种思想、态度、意图在内;也有物质成分,如含有具体的人的劳动以及纸张、电波等“物”的内容。对于受众来说,他们付出货币购回报纸、收看有线电视(广播和电视虽不付钱,但收视率直接影响电台电视台的广告收入),并从中获得利益,或开眼界长知识,或直接得到实际报偿,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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