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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逻辑证成

         

摘要

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从历史沿革、价值理念到具体制度上都存在巨大差异.自清末修律到民国时期制定民法典,再到新中国几次启动民法典的制定和编纂工作,中国已经形成了民商事立法工作中民商合一的传统.《民法典》宣称采纳民商合一的模式,却遭到众多商法学者的质疑.对《民法典》的民商合一立法模式的解释应遵循双重逻辑,首先应考虑在《民法典》编纂工作中政治因素对民商合一立法模式选择产生的影响;其次再进一步证成《民法典》规范表达所呈现的民商合一的实证内涵,最终确定《民法典》在民商事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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