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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时序安排研究——以河北省涿州市为例

         

摘要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集耕地自然质量、良好配套基础设施、高级农业技术和先进管理理念的高生产能力系统,然而国家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较低,如何在不饱和投资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当下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本文以河北省涿州市为例,采取模型法、多因素综合评价方法、配对比较法、可行性-适宜性组合矩阵,首先依据基本农田连片度状况,进行建设区划分,依据乡镇界线对建设区进行细化,然后以建设区为基本评价单元,通过建立建设可行性和生态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探讨各评价单元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状况,并根据可行性-适宜性组合矩阵进行建设时序安排。结果表明:河北省涿州市可划分为73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其中近期建设区15个,总面积11 241.23 hm^2,主要分布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区位条件较优越,生态景观状况良好,连片度较高的松林店镇、码头镇和刁窝乡等区域;中期建设区50个,总面积27 054.07 hm^2,其分布较广,主要分布在义和庄乡等东北部,高官庄镇、豆庄乡等东南部,以及西部、西北部绝大部分区域;远期建设区8个,总面积875.98 hm^2,呈零散状分布,且建设区平均面积较小,仅为109.50 hm^2。相关政府部门需要综合考虑建设区建设可行性、生态适宜性,以及实际工作开展时所需要的前期和后期经费支持等社会经济因素,进行建设时序和重点区域选择;通过工程或技术等措施改善限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要素,逐步扩大适宜建设区域;需要认真决策,选择建设强度低且生态适宜性较好的区域进行试点工作,与此同时积极扩宽投资渠道,从而保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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