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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主要自查内容

     

摘要

主要包括12个方面: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医疗质量管理;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精神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医疗文书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其他要求。此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以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内容。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医疗服务范围,合理确定本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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