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8号)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监督发〔2020〕18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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