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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慢性疾病门诊医疗保障问题的思考

         

摘要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医改决定》中指出,“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但对如何划分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则是各地医改探索的主题。目前,在医改实践中普遍确立了“个人帐户保门诊,统筹基金保住院”的理念,这是基于门诊医疗费用额度小,住院医疗费用额度大的认识,实践表明,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形而上学的,因为它从根本上忽视了慢性疾病门诊医疗保障的意义,本文拟就此问题作简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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