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计算并分析河南省农民不同疾病的医疗费用,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按病种付费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调查全省18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农民的卫生服务利用和医疗费用情况,计算不同疾病次均门诊费用和次均住院费用等构成.结果:不同种类疾病医疗费用存在较大差别,同种疾病在不同级别医院医疗费用亦存在差别,不同级别医院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存在差别.结论:DRGs(按病种付费)已为世界许多国家在医疗保险中所采用,如何在我国的医疗保险中应用这种先进、科学和实用的付费方式,关系到能否较好地实现我国医疗制度的改革,使人民群众享受高质量、低费用的医疗服务,真正使人民群众受益,使国家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