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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美国房地产业(之四)——美国房地产发牌考试制度(续)

         

摘要

正 二、房地产估价师的发牌制度 美国政府从90年代初开始倡导房地产估价人员持牌和许可制度,规定凡涉及与联邦政府有关的转移价值25万美元以上的房地产评估,要由持许可证的估价人来评估,与房地产抵押有关的估价一般也要有执照,但其它房地产评估没有要求一定要有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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