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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教育督导立法:问题与改进——基于37部地方立法文本的考察

         

摘要

自《教育督导条例》颁布以来,各地陆续制定或者修订地方性法规予以落实。通过对37部地方立法文本的分析,可发现地方教育督导立法呈现出立法主体多层级、立法时间跨度大、立法文本规范多样化等特征。审视地方教育督导立法的时效与内容,主要存在要害问题虚化、操作性欠缺,地域特色不明显、针对性不强,部分条款滞后、难以满足时代发展要求,法律规范软化、强制性不足等问题。未来我国地方教育督导立法应在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充实立法内容、增强操作性,凸显地方特色、增强针对性,顺应时代发展、明确立法导向,加强“硬法”规制、提高立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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