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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液体 不出现损害后果也可追究医方责任

         

摘要

患者徐某反复高热,去厦门市第二医院就诊,不料,输液过程中她发现注射液竟然过期半年。现在,院方已承认注射液有问题。药房负责人再次向徐某表示歉意,并表示愿意赔偿徐某的各项损失。徐某回应说,她不需要赔偿,只是担心过期药品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希望医院负责人能够出面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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