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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民国书法”

         

摘要

讨论民国书法,是一个饶有兴致的命题。我们通常认为,民国书法是一个断代史的概念: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历朝历代书法史,续到民国,在时序上完全是顺势而生。那么,中国五千年历史、十几个朝代接续下来,到民国也就是一个断代史的含量而已。与宏观的五千年相比,民国书法史只是其中一个链、一个环节而已。它肯定比不过汉唐、宋元各代横跨三四百年的断代,它充其量只有50年(作为一个断代,它除了民国年号的38年之外,追溯其来由,或可再上溯清末从1895年到1911年这十几年,与38年合为50多年)。这样一个50年的断代,怎能比拟于唐、宋数百年的历史?亦即是说,即使以每一断代论,民国前后这50年作为一个历史时期,在绝对体量上也完全无法比拟和高攀前者。即使是取"近代"概念的百年,相比之下,也还是一个非常弱的、常常被理解为不重要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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