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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明确限售股解禁转让营改增规则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明确,单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流通后对外转让的,按照三种情况确定买入价。一是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在股票复牌之前形成的原非流通股股份,以及股票复牌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以该上市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复牌首日的开盘价为买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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