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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不得确定全部谈判供应商

         

摘要

案情介绍2014年5月,某政府部门委托一社会代理机构对其房屋修缮工程进行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32万元,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但列入了集中采购目录,且超过了集中采购目录最低限额标准。该社会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5月6日,社会代理机构向采购人确定的甲、乙、丙三家公司发出谈判文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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