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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临时机构成为监管盲区

     

摘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由于工作需要,以“指挥部”、“办公室”等名义,设立了不少临时机构。总的来看,这些临时机构较好地履行了职能.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有的还构成了严重的经济犯罪。温州科技馆原筹备办主任陈建新就是一个例证.他利用临时机构大做文章,耗费公款3700多万元采购358件展品,经专家组技术验收.合格率仅为7.1%,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废品”,最终因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对,临时机构腐败问题的广泛关注,因为近些年来临时机构时有发生腐败案件。原广西南宁至柳州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宾阳路段指挥部曾发生一起震惊全国的“窝案”,这个只有7人的临时机构,侵吞公款146万余元。北京市门头沟区临时机构“三电办”(计划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办公室)原副主任张某贪污689万多亓.并多次出国用公款豪赌.时间长达9年.其深刻教训再次说明.加强对临时机构的有效监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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