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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改革”——郡县治,天下安

     

摘要

体制性的突破,是要把县政自治作为县政改革的目标,做实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制度和监督功能,以司法制衡行政,并开展试点,逐步推行。2009年,被视为群体性事件的多发年。而群体性事件多发生在县域基层,在县政问题上,人们看到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是中央政策落实上的扭曲、服务型政府目标与掠夺型政府现实的背离、信息不对称和沟通渠道的堵塞造成基层矛盾的群体化和多发化,以及"一把手"权力的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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