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房地产》 >两种廉租屋的比较——从美国的廉租屋说起

两种廉租屋的比较——从美国的廉租屋说起

         

摘要

cqvip: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的各国,其廉租屋多是采用以公房低租金为主的办法。我国建国后则全面地采用公房低租金的办法,1998年实行新住房制度后,改为只对廉租屋采用以公房低租金为主的办法。美国在1930年开始推行住房分类供应制度时则另辟蹊径,决定对廉租屋采用商品房加租金补贴为主的办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