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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刊文章作者获取继续教育学时的公告

         

摘要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等规定,在本刊发表文章的作者,是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的,可以获取全国必修课30学时。下列16名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在本刊2008年第5期发表文章,获取全国必修课学时30个,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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