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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地下车库所有权初探

             

摘要

《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颁布实施一年来,在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条例》第55条关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收益分配归属”的规定,更是激发了广大业主关注自身权益的热情。但目前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一些业主认为地下车库是全体业主所有,收益应归于全体业主。由此而产生的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不断,加之新闻煤体的炒作,一时间弄得沸沸扬扬,关于地下车库所有权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但目前还没有权威的结论。一部分人认为住宅区地下车库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一部分则认为应按分摊原则来划分,不分摊的就应是开发商所有。笔者的观点是地下车库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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