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法律评论 >民国时期的司法改革及其当下启示

民国时期的司法改革及其当下启示

     

摘要

民国时期,中国社会发生了重大转型,司法改革是其重要标志。即使是在短暂的南京临时政府执政期间,也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司法建设,从司法机构的设置、司法人才的培养到司法制度的变革,开创了民国法治的新时代。北洋政府为适应动荡的政局,在司法机构、司法体制、司法人才及司法制度等方面进行重新谋划,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中国司法现代化的进程。而国民政府则是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法制建设与司法改革工作,从广州、武汉到南京,国民政府在不同时空背景下,均在着力推进司法改革,其中推行"司法党化"是当时最大的特色,在凸显党的地位的前提下,进行了司法体制设计与制度创新。总体上,民国时期的司法改革,在中国法律史上举足轻重,并为当下中国的司法改革,提供了参考与借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