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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处在十字路口的改革观察

         

摘要

在管理体制得以理顺、核心职能得以归位、羁侦分离得以落实的前提下,看守所改革及其立法的重点应当转移到建立健全人权保障体系。其主要包括:一是人身权利保障制度,应当至少包括义务告知制度,体检制度,财物管理制度,主管、协管民警直接管理在押人员制度,男性、女性、未成年人等分押分管制度,心理干预制度,生活健康保障制度,视频会见制度,规范在押人死亡处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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