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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出台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

         

摘要

近日,浙江省长兴县出台了《长兴县人民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明确五项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一是明确部门职责配置调整机制。办法规定,部门职责应以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科学合理配置,保持相对稳定。配置部门职责,应坚持一个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及其各自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避免职责交叉。对具体职责的分工,一般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应。因改革和管理需要调整部门主要职责的,由部门提出调整草案,经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县政府或县编委审批。二是完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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