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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劳动执法大检查情况通报

     

摘要

正为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劳动部于1995年8月发出"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检查工作。除广东、湖北省和深圳、厦门市先期进行了检查工作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4个计划单列市均按要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检查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一、基本情况这次大检查是在《劳动法》实施9个月后劳动部门组织的一次全面检查。大检查工作主要分动员部署、单位自查、重点抽查及整改总结四个阶段。据对北京、广东、福建等2工个省的不完全统计,共组织57.15万户企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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