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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采购将建立公开评议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

         

摘要

日前,四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尽快明确承担政府采购的监管机构和集中采购的机构,并于年内实现分离到位。而对可能参与政府采购任意环节的机构,将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和不良行为公告制度,引入公开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意见》明确提出了强化监督制度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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