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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制度(征求意见稿)》

         

摘要

一、食品进货制度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产地合格证明,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一)进货查验1.食品查验:供货商已使用新疆流通环节电子监管系统的,应当向供货商索取随货同行、并与实际销售的食品批次、数量一致的"机打一单通";尚未使用新疆流通环节电子监管系统的,供货商为食品生产者的,要查验并索取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明;供货商为食品经营者的,应该查验并索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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