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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卫办监督函〔2011〕919号质检总局办公厅:你厅《关于请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函》(质检办食监函〔2011〕765号)收悉。经研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调整了原标准允许使用的39个食品添加剂品种,现函复如下:一、删除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理由是:国家已规定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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