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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下劳动关系的认定

         

摘要

cqvip:通过对比关于平台交易的两个反向案例,发现目前国内法“三标准”说在构成劳动关系上的不足。参考美国加州Uber案,补充采取“要素评定”标准,其灵活性和实用性更加适应当前的需要。根据该标准,明确平台的主体地位应当从平台对交易达成、交易价格、交易履行和违约责任的掌控程度来认定。另外,在劳动法中设立“类劳动者”的概念,直接规定类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也是一种可行的认定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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