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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判决应求之情理——法意与人情二元结构对立之悖论的思考

         

摘要

纠纷解决与规则之治的区分,这是当代中国司法无法回避且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法官们在司法实践中必须有一个清醒的理解和认识,并且要有相当的机智来灵活应对和恰当处理,这尤其对于在社会转型时期处在司法改革进程中的司法工作者们是一个极富实践挑战的启示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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