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版权 >200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著作权案例要点及评析(上)

2008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著作权案例要点及评析(上)

     

摘要

@@ 一、构成作品的建筑物受著作权法保护rn保时捷股份公司诉称,其为北京保时捷中心建筑的著作权人,北京泰赫雅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泰赫雅特中心"与之非常相似,系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其原告建筑作品的行为,侵犯其著作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版权》|2009年第2期|11-14|共4页
  • 作者

    陈锦川;

  • 作者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4-01-27 09: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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