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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PO中国:中国的版权事业——写在中国加入《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三十周年之际

     

摘要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以下简称产权组织)管理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以下简称《伯尔尼公约》),是版权领域历史最为悠久的国际条约,于1886年缔结,目的是“以尽可能有效且统一的方式保护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作品的权利。”对于《伯尔尼公约》中所载的国际版权保护原则的存续和延伸而言,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态度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制定和完善版权法,以及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版权保护制度方面。而在1986年《伯尔尼公约》一百周年之际,发展中国家积极保护版权的“最重要的例子是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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