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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领域的适用

     

摘要

惩罚性赔偿金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但在实践适用的过程中却饱受争议。尽管如此,倾向法律实用主义的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适用该制度,而大陆法系国家始终遵循损害与赔偿相适应原则。而惩罚性赔偿金制度首次在我国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出现,文章从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在产品侵权领域进行分析,包括适用范围以及适用标准,并针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裁判不一的现象,提出完善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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