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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公布,明年实施

         

摘要

《北京市蔬菜零售网点建设管理办法》不久前在首都之窗公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中规定,新建居民区应当配建社区菜市场或社区菜店,其用于经营蔬菜的面积不得少于总经营面积的1/3。擅自改变社区菜市场或社区菜店功能,将被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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