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品牌与防伪》 >企业提交虚假签名骗取变更登记行政许可违法行为适用哪些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企业提交虚假签名骗取变更登记行政许可违法行为适用哪些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摘要

<正>本刊讯2020年12月25日,举报人秦某刚举报安徽必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4日、2020年4月24日在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股东股权变更登记时提交虚假签名的证明文件并提交了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书。经审查,安徽必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2月26日对其立案调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