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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适合从事动物相关工作吗

     

摘要

朋友,看到这个标题,你是否觉得可笑?你也许会问:难道从事动物相关工作还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我的回答是肯定的。《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动物诊疗以及易感染动物的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畜牧业》|2015年第17期|87|共1页
  • 作者

    翟诗明;

  • 作者单位

    湖北省远安县畜牧兽医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8: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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