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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摘要

要闻纵览导读:为进一步鼓励资源性和有利于技术创新商品的进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出口。我国自2006年1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商品暂定关税税率。此次调整将对58项进口商品实施较低的暂定税率。其中。煤炭、成品油、氧化铝等26项资源类产品的税率由3%-6%降低为0-3%:合成氨、肥料用硝酸钾、重过磷酸钙等16项化肥类产品的税率由3%-5.5%降低为1%,尿素等3种化肥的关税配额税率降低为1%。同时,我国还将以暂定税率形式对110项商品加征出口关税。其中。磷灰石等44项矿产品的出口暂定税率为10%,煤炭、焦炭、原油等4项能源类产品为5%。随着国际石油价格的上涨,我国迫切需要加快实施石油替代战略,积极有序地发展生物能源与生物化工。为此,财政部等五部委近期下发《关于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财政部、国税总局近期发出通知,就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进行明确。为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促进产业结构,加强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近期发布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为加强生物燃料乙醇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近期下发相关诵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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