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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中的商谈、共识与社会和谐

     

摘要

在过去运用报复性司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社会矛盾并不能得到有效化解。面对司法的困境,恢复性司法理念和协商性司法模式逐渐得到人们的青睐。商谈作为协商性司法的运行方式,其理论基础为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论。司法商谈是通往社会和谐的另一种方法,应该得到不断的制度化和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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