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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危险方法危害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的认定

         

摘要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在我国是刑法分则中本身不是一个很重要的罪名,但是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判例越来越多,甚至存在滥用的倾向,很容易让人感觉有“口袋罪”的嫌疑,这严重影响了刑法本身的威严,也不利于司法统一.本文在对过去近十年的富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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