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青年发展论坛》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的司法认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危险方法”的司法认定

         

摘要

对危险方法含义的界定,应当从刑法解释学的角度出发,遵循刑法解释的基本方法;对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危险方法",应当放在犯罪构成要件的视野下,对该具体的行为进行考量;在司法实务当中,对是否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危险方法"的断定要注重客观行为,重事实、重证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