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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自认的效力及撤销

     

摘要

自认的效力是指其成立后对法院、当事人所产生的效力及免证责任。自认对于法院和双方当事人所产生效力有所不同,其中存在的依据各异。但由于一些案件的复杂性,自认的效力有时会失去,且对于有效成立的自认,只要具备合适的条件也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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