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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比较研究

         

摘要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通过比较,主要体现在:改革后缩小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范围;改变了养老金筹集方式,适当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了单位及个人的参与度;补充政策建立职业年金,发挥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作用,切实维护制度统一;降低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使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替代率趋于一致,这再次体现了黑龙江省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等性与统一性,加快了事业单位保险制度的改革实施进程,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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