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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发行严禁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

         

摘要

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申报企业将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使用权计入资产、严禁企业债申报涉及与地方政府信用挂钩的虚假陈述、误导性宣传,严禁申报企业以各种名义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其市场化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或承担偿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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