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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吏姐弟情

         

摘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朝宋国有个叫朱修之的官员,入了《循吏传》。这人颇有为民情怀,为政一方,秋毫无犯,行仁政施善政,不打百姓主意。他曾任荆州刺史,做了不少好事,后来要调走了,他打发人算好账,把个人开支一一算清,"以私钱十六万偿之"。古时诸多官僚,调任临走,总是想着要捞一笔大的,朱修之却是一分钱都不贪,还把亦公亦私用过的款项自家偿还,清廉如此,令人赞叹。朱修之把钱看得很轻。因为他为政颇善,常常得到朝廷的嘉奖,朱修之如何处理所得奖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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