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咬文嚼字》 >'老师'可以作自称

'老师'可以作自称

         

摘要

<正>《咬文嚼字》2003年第12期,刊《"老师"一般不宜自称》一文。认为老师作自称不符合社交礼节。笔者也是教师,担任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对留学生我们也自称"老师",如:"我是刘老师,我教听力。"特别是在电话中,不自称"老师"还会有麻烦,如下面的场景: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