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北京工商》 >平谷县兴华面粉厂缺斤短两

平谷县兴华面粉厂缺斤短两

         

摘要

近日,平谷县工商局对该县兴华面粉加工厂生产的袋装标准粉份量不足、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今年八月,平谷县工商局经济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本县兴华面粉加工厂生产的标准面粉包装袋上标注的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包装袋上标注的是二十五公斤,而实际重量只有二十四点三公斤,该厂负责人代某以每袋五十元的价格卖出十袋,库存四日四十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北京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平谷县工商局责分兴华面粉加工厂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将库存四日四十袋面粉份星于十日内补定,开处以罚款一万元。平谷县兴华面粉厂缺斤短两@福泉@建军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