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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冒他人商标的恶果

         

摘要

[案情简介]北京京泰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注册的以经营速冷食品为主的中外合资企业。1994年6月,该肥司申请的“小二哥”高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批准,核定使用商品中包括元宵和汤团等,产品投放市场后销量可观,在消费者中有较好的信誉。随后,北京京泰食品有限公司发现市场上有以“小二哥汤圆”字样的成袋汤圆销售,便向东城工商分局举报,要求查处。经查,生产经销该汤圆的北京博雅食品厂并未经“小二哥”注册商标所有人北京京泰食品有限公司的许可,擅自用款5600元,以0.07元/个的价格从廊坊一私人手中订制带有“小二哥”注册商标的速冻汤圆塑料袋80000个,而后将自行生产的汤圆分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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