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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中'程序前置'条款效力研究--以我国司法实践为切入点

     

摘要

针对仲裁协议中"程序前置"条款的效力,立法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亦未发展出一套清晰的做法。理论上,对仲裁协议中"程序前置"条款效力形成了实体法说、程序法说。但囿于国际法的视野,与我国司法实践契合度不高,亦不符合对《合同法》《仲裁法》等现行法的解释。案例分析表明,国内仲裁实践对仲裁协议中"程序前置"条款的效力采否定态度,其仅处于附带性的争议,在实践中的关注度并不高。简单引入国际仲裁对"程序前置"条款效力理论可能造成国内仲裁实践的复杂化,应尊重我国实践,认为仲裁协议中"程序前置"条款不具有约束性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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